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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27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建管〔2016〕385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需要。

  1、有利于降低工程投资风险。工程总承包能够引导建设单位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降低投资风险;减少建设单位协调设计、施工工作,降低管理协调成本;可以通过总价合同和风险分担,控制投资总额。

  2、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效益。工程总承包项目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开展精细化设计和优化设计,有效节约投资;可以实现设计和施工的合理交叉,缩短建设工期;能够发挥责任主体单位统一管理的优势,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明晰责任;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和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3、有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不仅需要技术优势,而且需要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深化设计能力、完备的采购系统以及获取技术精良专业分包资源的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工程总承包的推进,将有力促进企业上述能力提升,引导企业调整组织机构,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标准体系,从市场低端走向高端,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4、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国际工程市场普遍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能够使得企业和人才在项目实践中得到锻炼,在项目管理上与国际接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工程市场国际化以及国内工程总承包的实践,都将加快培养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不断提高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力。

  二、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1、各地要结合建筑产业现代化、BIM技术应用和PPP模式推广应用,在国有投资的建筑产业化项目、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确定1-2个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同时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

  2、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出具支付担保,担保可以采取保函形式。

  3、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将项目的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委托给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省住建厅成立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市场监管处、计划财务处、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管理总站等处室(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监管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导工程总承包试点各项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强化协调沟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确保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评估机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评估小组,为试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在试点项目的若干关键节点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进一步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4、优化监管流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有利于工程总承包推行的角度出发,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5、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遇行业监管方面的疑问,请及时与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或者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1868628。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2日